审查标准
外资公司变更登记流程 第一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至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申请材料齐全准备齐全后至开发区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相关手续。 ◆名称变更的,先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行申请名称; 申报网站连接:http://zzsb.tjmqa.gov.cn/nameOpenPlatform/nameregister/goMain.do; 企业应将申报成功的名称页面打印或拍照,方便窗口受理人员核对。 ◆企业经营范围内中涉及前置许可的,应申请前置许可证书或批件的名称变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本网站办事指南页面下载具体办理事项所需文件清单及相关制式表格,并按要求据实填写相关表格及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2、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注册窗口 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办事窗口人员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 4、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至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制证中心 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明。